来源:bob的网页地址 发布时间:2025-07-30 21:41:24
运营用房及现有部分设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增加、维修费均由承包方承当,承包方投入资金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6.运营范围:包装食物、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不得出售烟、酒、控制刀具等制止在中小学出售的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任何产品,禁绝运营电子游戏、录像、音乐茶座等娱乐活动;不得运营饭菜及各种小吃;不得出售方便面、口香糖类食物、带壳食物(如瓜子、花生等);不得向学生赊账。不得出售校园控制类产品,不得出售影响校园安全、师生安全的产品,其他在售产品如在上级有关部门查看中不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须立马中止售卖。
7.运营期限:三年,运营合同一年一签。试营三个月(包含在第一年运营期限内,第一年合同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试营期内经投标人查核鉴定不合格则当即免除合同,不补偿承包人任何丢失。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投标人安排查核,查核鉴定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因不可抗力要素或因校园变革、扩招等要素或各级各部门相关方针及要求调整,或改建或撤除时,导致发包人不能实行协议或不能彻底实行协议的,协议自行免除,不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不承当违约职责。
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合同签定后3天内交纳,逾期交纳的视为违约,合同主动失效,将不予交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免除后,各项费用结算结束,运营过程中未呈现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景象或有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景象的,投标人15个工作日内交还其(全额或扣除后剩下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2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供给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实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供给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供给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5参与本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供给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信誉许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誉我国”网站(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及“我国政府收购网”(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信息记载(投标人自行许诺,由署理组织或投标人经过信誉我国、我国政府收购网查询核实);
2.地址:玉溪安峰工程建造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大街江通路东段上营龙井新村南面);
3.方法:现场获取,获取时应带着以下材料一份:(1)有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用的《食物运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无托付署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托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托付署理人);
2.地址:玉溪安峰工程建造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大街江通路东段上营龙井新村南面)。
本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投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当任何职责。